专户理财又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合格金融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专户理财可以依据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理财服务,充分满足客户富于个性化的各种特定理财需求。专户理财业务按照业务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专户和“一对多”专户两种。
资产管理计划的要求
一对一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单一客户募集资金,接受其财产委托,为单一客户办理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单一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需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多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将其客户的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特定客户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范围
1.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于第2项和第3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费用
主要费用包括认购费、参与费、退出费、管理费及托管费等,不同产品收取的费用类型及具体费率可能不同,以其合同及《投资说明书》为准。
资产管理人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相应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在设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时,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费率水平和托管费率水平,扰乱市场秩序;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信息披露和开放频率
资产管理人每月至少向资产委托人报告一次经托管人复核的计划份额净值,并于每季度及每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披露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为多个客户设立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除外。资产委托人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转让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