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账户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不法分子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和支付账户,继而实施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逃税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以加强账户管理和后续控制措施。
01 杜绝假名、冒名开户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要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它们会有选择地采取如下措施∶
●联网核查身份证件;
●人员问询
●客户回访
●实地查访
●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验证;
●网络信息查验等。
02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必要时也会对开户说“不”
对于以下情况,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根据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
●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
●开户理由不合理;
●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
●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03 持续监控措施
对于有理由怀疑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客户、账户、交易等,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会采取持续监控措施,限制客户或者账户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甚至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
04 案例分析:用可疑开户许可证开立对公账户被拒
某男子携带开户许可证在某银行支行办理对公账户开户业务。柜员查验开户许可证,发现此证颜色较浅、纸质较滑、底纹图案发虚,立刻进入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实比对,发现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柜员随即询问客户开户许可证的来源,以及是否知晓证件信息与该公司系统中信息不一致。客户表示是该公司新来的财务人员,对此不是很清楚。柜员立即将情况报告银行主管,银行主管通过鉴别仪鉴别后确认证件系伪造,拒绝其开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