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晚报]
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这主要在金融机构完成;二是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而金融机构正是提供各种交易服务的机构;三是归并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被使用。
洗钱行为的三阶段特点表明,金融业承担着社会资金存储、融通和转移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金融机构也容易被利用,洗钱犯罪分子常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护,改变犯罪收益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
随着金融服务智能化的发展,任何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的活动都会留下蛛丝马迹。金融业是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能够尽早识别和发现犯罪资金,通过追踪犯罪资金的流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因此,金融机构是监测和打击洗钱活动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