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树立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促使公司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4.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创建“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广大投资者”的信誉法人机构主体和知名品牌。
1.全面性原则
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投资业务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因此,公司倚重各业务部门去实施持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
2.全员性原则
员工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及第一人,风险控制必须涵盖与投资业务相关的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3.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风控部,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执行和评估公司投资业务及公募投资部和专户投资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督察长和监察风控部对公司运作合规性进行监察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衡原则
公募投资部和专户投资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强化监察风控部对投资业务的监察稽核功能。
5.防火墙原则
公司投资业务中的投资业务、研究工作、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严格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和穿越防火墙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有效原则
在保证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的基础上,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原则
投资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8.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重视数量分析模型和定性分析的应用,使风险控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所有可能存在的、对公司投资运作有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点进行考察和识别,它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
风险识别主要采用由下至上分析法,由投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业务部门内潜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定期(每个月)或根据需要及时出具风险自查报告,经部门风险控制小组讨论后报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
鉴于由下至上分析法不足于识别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公司同时采用由上至下分析法,由公司管理层、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风险尤其是外部风险和合规性风险等进行指标分解,下达风险限额到公募投资部和专户投资部及各业务部门。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由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风控部根据投资业务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对公司运作造成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
监察风控部负责对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而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则根据投资各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自查报告,全面对公司的风险点进行评估。
为保证风险度量的准确性,上述机构在风险评估时应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的分析旨在评估业务流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保证有适当的控制制度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