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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金融系统综合治理 和平安金融工作要点
时间:2020-05-08 作者:admin 字号: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至关重要。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全省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今年广东省金融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金融发展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保障和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总结

        固化主题教育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金融从业人员的必修课、常修课。完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和各金融机构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各金融机构要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开展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专题学习与讨论,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坚持自学与集中宣讲辅导相结合,组织引导广大金融从业人员深刻领悟四中全会精神、“中国之治”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推进全省金融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要求。

       (三)加强党对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领导。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各地市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要推进金融综治成员单位述职、工作报告、实绩档案等履职评价体系建设,将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领导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完善金融综治工作实绩档案。

        (四)实行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要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管理等平安金融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培养讲政治、懂业务、能实操的复合型金融综治人才。通过学习培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把学思践悟成果转化为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质量效率提升的实效。

         二、落实金融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

       (五)压实责任主体。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领导,切实将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规划,并作为衡量各金融机构“一把手”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的班子会议要专题研究部署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社会经济安全稳定。

       (六)夯实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各金融机构“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金融综治领导责任体制,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金融机构负责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业务条线在本单位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分级分层抓好工作落实和精准实施责任查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七)明确责任目标。要根据省金融综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2020年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通过线上视频会议、专题文件形式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省金融综治领导小组有关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方面的整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传导到位,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金融综治考评督导力度

       (八)优化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根据当前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修订本辖区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的考评办法,完善考评指标和标准,加大关键项目的分值权重,提高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考评的精准性、导向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好平安金融考评工作“指挥棒”、“助推器”作用。

        (九)做好对全省金融机构的年度考评。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根据本辖区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考评办法,采取金融机构自评和考评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对金融机构2019年度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创建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同时抄送当地政法委和被考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十)完善金融综治问责机制。对于出现重大金融事故案件、社会群体性事件、安全隐患大幅增加、金融消费投诉大幅上升等问题,或连续多个季度重复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和发生频次进行约谈关注、通报警示、挂牌整治及一票否决。

        (十一)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和集中约谈。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开展对2018年度考评排名靠后、限期整改的金融机构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以及对2019年度考评不合格、限期整改的的金融机构的集中约谈。

        四、完善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制度体系

        (十二)加强制度建设。要把2020年作为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制度规范年”,坚持“立、改、废”多措并举,加强对现有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的诊断评估、自查自纠,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实施中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制度,要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避免制度之间相互脱节、相互抵消,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三)完善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按照全省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加强省、市、县三级协同,加强各部门、各系统、各机构资源共享、监管协调、信息互动,将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治理体系,推动全省金融行业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市域金融行业综合治理理论和实践项目创新

        (十四)扎实推进佛山市南海区金融安全示范区建设。佛山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金融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通过省、市、区三级联动,稳步推进佛山市南海区金融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要组织开展好佛山市南海区金融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大调研、大摸底、大创新,及时提炼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为全省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行业治理提供“南海模式”、“南海经验”。

        (十五)深化平安金融网点创建工作。汕头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提升”的工作思路,总结汕头市平安金融网点创建工作模式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研究全省推广实施的可行性方案。

        (十六)探索市域金融综治现代化改革。其他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按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佛山市和汕头市金融行业治理创新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和建立本地区市域金融行业治理现代化试点方案,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地方特色和鲜活经验。

        (十七)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综治协调机制。以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为契机,加强与港澳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平安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挤提、重大灾害、重大事件舆情等突发事件,共同维护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安全。

       (十八)打造广东平安金融“枫桥经验”。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客观影响,建立健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和金融知识普及等在线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从源头上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使“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在广东金融行业落地生根。

        六、强化金融安全维稳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十九)全力做好稳金融、稳就业各项工作。要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落实广东省金融暖企各项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方式,大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要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的消费,提升服务的可扩展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全省金融系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积极拓展就业空间渠道,通过开展线上招聘等方式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将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十)抓好重要敏感时点的金融安全维稳工作。要以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两会”、国庆、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等重要敏感时点的金融安全维稳工作为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督导辖内金融机构认真抓好本单位、本系统重要部位、重点岗位、重要风险点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排查,及时上报排查风险,制定工作举措,确保金融安全维稳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十一)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多境外输入的不确定风险,各金融机构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地方政府和各级金融综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各项工作,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个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十二)开展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针对金融放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认真排查涉黑涉恶金融账户,发现金融领域中的涉黑涉恶线索,针对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涉黑涉恶问题多发的薄弱环节开展强力整治,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二十三)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整治。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司法机关依法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开展打击查处,从快从重从严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既要加强对电信诈骗、洗钱、恐怖融资、地下钱庄、高利贷、制售假币、买卖银行账户、非法证券、期货、大宗商品交易活动等传统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的追查力度,也要深化打击投资理财、消费返利、养老服务、套路贷等新兴经济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犯罪活动。

        (二十四)做好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工作。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将打击金融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综合运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综合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加快涉案资产处置返还进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七、提升金融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二十五)完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情报会商机制。各地市金融综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扫黑除恶、洗钱、地下钱庄、电信诈骗、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处置等方面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金融行业风险案件监测预警、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情报会商机制,提高金融行业风险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二十六)严格重大事件和风险信息报送。各金融机构要把及时上报重大事件信息和金融综治风险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抓,严禁压报、轻报、漏报、瞒报重大事件信息,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各类对金融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风险情况,应于事件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件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渠道报告,并于2个工作日内补交书面报告。金融综治风险信息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应分别于每月20日前、每季度末20日前上报书面和电子邮件报告。

        (二十七)稳妥处置各类风险点。密切关注产能过剩行业、银行业资产质量、农合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资本市场、房地产、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交叉性金融业务及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优先处理可能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着力化解存量风险,管控增量风险,遏制各类矛盾叠加升级产生的变量问题,确保金融风险不扩散、不升级、不累积。

        (二十八)加强群防群治。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资源,

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投资理念,减少非理性投资冲动。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金融风险治理的积极性,建立举报平台,落实奖励举报制度,促进群防群治。

        八、不断加强金融综治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推动金融综治信息系统平稳上线运行。推进广东省金融系统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信息报送系统的业务测试、上线运行和培训应用,加快实现全省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综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提升全省金融综治风险事件信息统计工作的科技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十)深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小程序”、“小服务”解决“大事情”,实现服务“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刷脸办”,方便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体验,为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金融公共服务。

        (三十一)推进金融综治综合信息系统与警情舆情联网融合。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防控风险、打击犯罪、执法司法、服务管理中的实战运用威力,推进金融综治综合信息系统与“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等联网融合。加强与公安系统联防联控,通过各金融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等设施的智能融合,确保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技防的全覆盖,逐步编织一张覆盖全省金融系统的公共安全监控网,推进金融综合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发展。

        九、提升金融综治的调查分析水平

        (三十二)加强全省金融行业治理形势分析。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认真分析我省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金融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三十三)开展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专题调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要指示精神,以解放思想开路、以调查研究开局,推动领导班子到基层“蹲一点、带一片”调研,真正了解掌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金融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等专题调研为切入点,采取自主调研、合作调研和联动调研方式,撰写由“一把手”署名的“平安金融建设专题”调研文章,调研课题包括《平安金融工作的实践探索》、《新型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及政策建议》、《市域金融行业治理模式的探索与思考》、《推进全省金融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与思考》、《金融“大数据”的应用与保护》、《广东“枫桥经验”的实践与探索》《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金融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机制研究》等。

        (三十四)加强平安金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总结推广金融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金融工作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促进同业之间深入交流。对于好的做法和突出的成效,要带队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效仿、可推广的模式,为其他机构所采纳。

        十、加强新时代平安金融工作宣传

        (三十五)开展主题宣传教育。要完善载体机制,广泛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和阵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特色的 “2020年平安金融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生动讲述金融机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推进改革开放的精彩故事,把宣传与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结合起来,通过“小切口“阐述大道理,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易操作、辨真伪,努力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十六)开展“平安金融杯”知识竞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金融杯”知识竞赛活动,掀起全民学习热潮,鼓励群众通过“每日打卡”的方式积累金融安全知识,掌握识别金融犯罪动机和特征,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通过对“打卡率”和“正确率”较高的市民进行物质奖励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金融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2020年,各单位要紧扣新时代赋予的使命,适应新形势带来的挑战,不断深化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和发展,着力提升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平安广东建设创造安全的金融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市场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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