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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7-12-06 作者:admin 字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9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5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中科沃土沃鑫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辰安科技(300523)自20171020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712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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